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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 03

[中国改革报]马本:坚守三维平衡深化多方联动 凝聚GEP核算规范修订共识

发布时间:2026-04-03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关键在于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度量衡与传导链。《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作为量化生态价值的核心依据,其修订既是技术方法的迭代优化,也是凝聚多方合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系统工程。当前,GEP(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核算方法复杂、数据支撑不足、结果应用不畅等共性难题。修订工作要牢牢把握理论严谨性、现实可行性、应用适配性统一,以应用场景为导向优化核算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凝聚社会共识,让GEP核算真正成为推动生态价值实现、服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重要支撑。

坚守三维平衡构建科学高效的核算方法体系

GEP核算的核心价值在于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信、可用的量化依据,而理论严谨性是其公信力的基础,现实可行性是其落地推广的前提,应用适配性是其发挥效用的关键,三者辩证统一、互为支撑。修订《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需立足三类生态产品的特性推进核算技术分类与适配,在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应用衔接中坚守科学底线。

分类优化核算方法,实现精准与高效的统一。生态产品涵盖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别,其价值属性和量化难度差异显著,需针对性设计核算路径。对于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具有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价值,可直接衔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依托现有增加值统计数据确定价值量,既保证核算精度,又避免重复劳动、降低新增成本。对于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通常也具有市场价格,可结合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服务产值统计框架,考虑将生态文旅、生态康养等价值从文化服务类产业中加以剥离,充分利用现有的国民经济行业统计数据,兼顾数据可获得性与结果合理性。

聚焦调节服务类产品,探索简化可行的核算路径。气候调节、水土保持、水质净化等调节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量化难度大、方法复杂,是制约GEP核算推广的关键瓶颈。修订过程中需打破“追求极致精准”的误区,在保持理论逻辑严谨的前提下,简化核算参数和流程,优先采用本地化、易获取的基础数据。对于在试点过程中被证明数据支撑性好、核算结果可靠性高、核算技术难度较小的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优先纳入核算,对暂不具备核算条件的产品类型,可考虑暂不纳入核算范围。同时,探索更好反映地方政府生态保护努力(如政策实施、财政支出等)的生态调节服务价值核算方法,解决调节服务价值核算结果与地方生态保护努力脱节问题。

锚定应用场景需求,反向优化核算技术体系。以往GEP核算多聚焦于“算得准”,却忽视了“用得上”的核心诉求,表现为算出GEP数据后才去寻找应用场景,导致核算结果与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市场交易等场景脱节。修订规范需将应用场景对核算方法、数据精度、指标设置的要求作为重要考量,让核算结果能够直接对接实际需求。例如,对于生态补偿场景,需强化调节服务价值核算的针对性,为跨区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提供量化依据;对于市场交易场景,需优化物质供给和文化服务类产品的核算指标,更好满足碳汇交易、生态旅游开发等市场化需求。

聚焦多方联动筑牢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GEP核算涉及统计、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气象、商务等多个领域,数据来源分散、责任分工尚不完全清晰。修订工作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数据共享、责任明晰”的体制机制,破解“信息壁垒”“各自为战”等难题,为规范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建立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规范技术修订的多部门协同机制。GEP核算的统一性、权威性离不开统筹协调,需明确国家统计局作为技术主责单位的职责,负责核算标准的统一制定、数据口径的规范统一、核算结果的审核认定。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矿产、生物多样性等基础数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质、空气质量、生态修复等监测数据;林业、农业部门分别提供森林、耕地等生态系统的动态数据;发改部门负责衔接生态补偿、产业发展等应用场景需求。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形成“统一规划、分头采集、集中校核、共享共用”的工作格局。

搭建标准化的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数据是GEP核算的基础,当前各地普遍存在数据碎片化、获取难度大、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制约了核算工作的高效开展。修订规范需同步推进数据支撑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数据采集的责任、范围和频率,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分类标准和共享规则。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库,实现数据无缝对接和实时共享。同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根据季节变迁、人为活动等因素动态校准参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构建多层级政府责任分工体系。GEP核算需兼顾全国统一性与地方差异性,建立“国家统筹、省级主导、市县落实”的多层级责任体系。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核算框架、核心指标和技术规范,明确核算范围和方法边界;省级层面结合区域生态禀赋特点,细化核算参数和本地化方案,指导市县开展试点实践;市县层面负责具体数据采集、核算实施和结果应用,将核算工作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绩效考核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建立跨区域协同核算机制,针对流域、森林等跨行政区域生态系统,推动相关地区联合开展核算,解决生态产品价值跨区域传导问题。

锚定广泛共识拓宽规范落地的实践应用路径

GEP核算规范的生命力在于发挥应用效能,而应用的前提是凝聚全社会共识。修订工作不能局限于“闭门造车”式的技术打磨,而应构建开放包容的参与机制,让各界力量深度参与、充分表达意见,在实践中推动核算方法互认、结果共用,形成“人人关心生态价值、共同推动价值转化”的良好格局。具体可围绕五方面共识精准发力、协同推进。

以国家标准出台扩大学术共识。学术研究是规范修订的理论支撑,基于GEP核算国家层面标准,衔接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等国际框架,明确生态产品分类、核算方法、指标体系等核心内容,解决当前学术研究中标准不一、观点分歧的问题。同时,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针对调节服务核算简化、应用场景适配等关键问题开展攻关,吸收最新研究成果优化核算方法,让规范既立足理论前沿,又贴合中国实际。

以全国统一核算促进地方共识。地方是GEP核算的实践主体,需通过全国统一核算框架的建立,解决各地核算方法不一、结果不可比的问题,保障地方在统一标准下进行实践。鼓励地方结合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应用路径,如生态资源富集地区聚焦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经济发达地区聚焦生态产品市场化开发、绩效考核,形成“全国统一标准+地方特色应用”的格局。这些实践经验可通过规范修订进行推广,让地方在实践中看到核算价值,充分凝聚地方共识。

以统计制度建立形成社会共识。社会参与是规范长效运行的基础,需将GEP核算纳入全国统计制度体系,明确核算周期、公布机制和应用场景,让公众清晰了解生态资源的价值贡献。通过建立通俗易懂的核算结果解读机制,利用媒体宣传、科普教育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在规范修订、核算实施、结果应用等环节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让GEP核算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以体制机制完善凝聚各界共识。需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体制,让学界、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各尽其责、协同发力。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为主体,培育专业核算人才队伍,提升核算效率和公信力;引导企业将GEP核算融入生产经营决策,开发生态产品、发展绿色产业,实现生态价值与市场资本对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态保护和价值传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GEP核算应用的良好生态。通过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让生态保护者获得合理回报,让各界在利益共赢中凝聚共识。

以讲好中国故事拓展国际共识。GEP核算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需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全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则制定,分享中国在分类核算、机制创新、场景应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提升中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话语权。同时,借鉴国际相关经验,优化我国核算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认可的GEP核算标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全球生态治理的共同行动,在国际合作中凝聚更广泛共识。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修订,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唯有坚守理论严谨性、现实可行性、应用适配性的三维平衡,以五方面共识为导向构建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才能让GEP核算真正成为提升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效能的关键抓手,更好促进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和丰富治理工具。

(作者马本,系91暗网 研究员、生态环境学院副教授)

原文链接:[中国改革报]马本:坚守三维平衡深化多方联动 凝聚GEP核算规范修订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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