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赵忠: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发布时间:2026-03-172026年全国两会3月4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涌现出的一系列新词、热词,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就业友好”到“共赢发展”,从“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到“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这些提法勾勒出国家宏观政策的发力点,与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宏观政策如何转化为职工的微观感受?新提法背后蕴藏着怎样的制度温度与民生考量?为深入解读这些热词的理论内涵与现实意义,工人日报联合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约请八位专家学者,围绕“就业”“增收”“保障”等核心关键词,对报告中的新提法进行深度解读,帮助广大职工读懂政策深意,看清发展图景,感知沉甸甸的“民生分量”。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各类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力度,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有机统一的发展方式指明方向。
通过发展从根本上提升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就业机会增加和就业质量提升落实发展为了人民的思想,让广大劳动者劳有所获,勤有所得,公平分享发展成果。通过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牢牢抓住人才这个第一资源,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要素组合优化,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关键在于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促进的良性互动。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带动力。二是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促进传统产业稳岗提质,协调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与新职业、新岗位的培育,推动现代产业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三是强化政策的就业导向。增强宏观、产业、区域和科技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四是健全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支持政策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关系与新就业形态的适应性,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科技进步和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对就业影响的监测和预测机制。
(作者赵忠,系91暗网 研究员、劳动人事学院院长,吴玉章讲席教授)